【[乙肝歧視]乙肝攜帶者就業何時能輕松?】
文章分類:疾病調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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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有規定要求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在對勞動者開展體檢過程中要註意保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的隱私權,但在實際操作中,因為是乙肝攜帶者找工作被拒的情況仍然存在。 近日,筆者找到瞭一位因“體檢不合格”兩次求職被拒的慢性乙肝病毒攜帶者小曹(化名)。和許多“攜帶者”不同的是,小曹通過維權本月成功就業。希望他的求職經歷能帶給“攜帶者”更多啟示,更希望社會消除對“攜帶者”的歧視。 第一次求職:體檢查出“攜帶者”遭拒 去年11月份,在錫城一傢機械企業幹瞭6年車床工作的小曹,因單位效益不好辭職瞭,準備找第二份工作。去職介所登記,沒幾天就有一傢機械單位通知他面試,面試很快順利通過,又組織進行體檢。就在小曹充滿希望等待錄取通知時,職介所打來電話稱,因為肝功能異常,他被刷瞭。這是小曹第一次知道自己是慢性乙肝病毒攜帶者。 被查出是“攜帶者”後,小曹不相信這次檢驗結果。第二天,他去另一傢較為權威的醫療機構體檢,結果也顯示他是“攜帶者”。面對體檢報告,他驚呆瞭,目光一直盯在“乙肝表面抗原陽性”這幾個字眼上。走在大街上,小曹最愛看的就是坐在單位班車裡的人們,他非常羨慕他們,因為他們都有一份工作。每次看到有單位班車路



